1、国际邮联关于禁止寄递物品规定
1)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性、强酸碱性和放射性的各种危险物品。如雷管、火药、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农药等;
2)麻醉药物和精神药品。如鸦片、吗啡、可卡因(高根)等;
3)国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如军火武器、本国或外国货币等;
4)容易腐烂的物品。如鲜鱼、鲜肉等;
5)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包括已焚化的骨灰)、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等;
6)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和淫秽或有伤风化的物品;
7)各种活的动物(但蜜蜂、水蛭、蚕以及医药卫生科学研究机构封装严密并出具证明交寄的寄生虫以及供作药物或用以杀灭害虫的虫类,不在此限)。
2、海关明确的禁止邮寄出境物品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8)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9)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体;
10)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11)国家货币;
12)外币及其有价证券。
3、海关明确限制邮寄出境的物品
1)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
2)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
3)贵重中药材;
4)一般文物;
5)海关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
6)具体详尽禁限寄规定,除中国邮政已作明确规定外,还可查阅中国海关官方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
4、航空安检不合格物品明细说明
1)仿真枪、消防枪、子弹及弹壳。如:任何仿真枪、可射击子弹的玩具枪均属禁寄。
2)各种管制刀具、弩箭。
3)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工试剂、液体。
4)带电池的各类电子产品。如:任何可重复使用的充电电池(锂电池、内置电池、笔记本长电池、蓄电池、高容量电池等),无法通过安检;MP3、MP4、手 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及户外照明用品、登山用品,若无内置电池,单机可通过安检;若有内置电池,即使电池已独立包装,仍无法通过安检;含有干电池的玩具、荧光棒等,都无法通过安检。
5)带磁性的物品(扩音器):磁性物品,如含喇叭的大小音响、有变压器的电路板等。因为会影响到飞机信号,不能通过安检。
6)各种压力容器、各类压缩气体制品(自动充气救生设备、灭火器)。
7)内装化妆品、药品、粉末状物品的邮件。如:液体、粉状、膏状物品,无论如何包装,均无法通过安检,胶囊类药品也受此限制。
8)批量电子元件。如:整包单独寄递的批量纽扣电池、干电池,无法通过安检。
9)任何在安检视图呈现“不明图像”的物品不能寄递。如:包装使用较厚的固体泡沫,导致内包装物品形状、特性难以显示,出于航空安全考虑,不予通过安检;有锡纸的茶叶盒等。
5、其它:
此外,烟草、植物种子、活体、非法药品甚至毒品、伪造驾照护照、粉末及液体状物品、不明成分物品及药品、假冒伪劣品等